为进一步把握全区并网企业污泥产生与处置情况,污水公司监察分队于3月初对并网企业执行污泥产生与处置情况专项调查。
监察分队凭据企业的规模、性质和传染水平,把全区并网企业划分为A、B、C三类,按不一致级发展相应调查。即对企业原水、出水的悬浮物、污泥处置设备的配置与运行情况、污泥委托措置单元、委托措置单元的资质等进行全面核实,同时要求企业每月上报污泥量及污泥处置的有关资料与证明。
监察分队将实地调查和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便于把握企业清池时段,随时进行跟踪监察,杜绝企业将污泥排入污水管路,对污水厂运行造成冲击,同时造成管路梗塞。此表,监察分队还将同步做好查抄台帐。
目前,该项调查工作在严重进行中。今后,监察分队将把企业污泥出产情况查抄纳入飞行检测及日常监察工作傍边。